去杭州KTV唱歌被暴宰的经历。2008-04-24 12:11:04 楼主
出差去杭州玩。晚上很无聊,有帮过我忙的朋友克和宏在,我请客,去迪吧玩。22:00时去了庆春路的金碧辉煌玩,一上电梯,里面有个***样的男服务生,嗲声嗲气的问要不要包厢。我说要蹦迪,服务生说迪吧装潢,我们KTV小姐很不错,而且提供‘K’粉,保密做的很不错。我找个理由拒绝了。然后下楼做出租车商量决定由司机带路去蹦迪。司机建议我们去城西的天上人间(浙江大学旁边)玩,什么都有,唱歌蹦迪学生妹。我2个朋友蠢蠢欲动,去就去吧。司机特别会聊,天南地北的聊,到了以后,只收10元,记得肯定10不够,天上人间位置比较偏,只见司机很热情的陪我们一起进去,他到了吧台上聊了下走了。我们进去后,服务生特别热情带我们去了个包厢,我问,你们迪吧呢?他说没有。但我们这里都是学生妹,唱歌多好。然后伸手讨小费,说给你们叫最美的MM,拿了100后马上有20多个来了,是蛮漂亮,个个都有特色。既来之,则安之,找了三个MM后就开始唱歌。我有点警觉,怎么没价格单,服务生就把价格单拿来,百威38。虽然比其他地方贵点,相差不大,就点了20个,再点了一些小吃。MM甲问我:“帅哥,我点个酸奶好吗?”我刚才看过酸奶,28一杯,反正都出来玩,几十元一杯也不计较了。唱唱歌,聊聊天,喝喝酒,玩甩子,其中3个MM一直喝酸奶,喝了点,点了喝,我就警告她们,再喝你们自己掏钱。3个MM总算停下喝奶,克建议,换劲歌跳舞,然后关了灯,楼搂抱抱的玩了一会。看看时间已经2点多,决定回去,就叫服务生买单。服务生很有礼貌的说,请稍后。去服务台了。进来个丑陋的少妇,3个MM说是公关,然后讨小费,每人4百。一个MM说:“给公关小费吧,她有权给你打折。”克说:“给个比,老子不会叫他打折啊?!”单子上来了,消费20888元。就那酸奶就消费了50杯,一杯280元。。。。。。。。
NND,进了黑店了!我和朋友说:“大男人,怕个鸟啊,你们先应付着,我找相关部门,克,你出去看下什么路,几号!”然后我出了包厢去僻静处打110,(有个人影如影相随,应该是服务生观察我)接通的是电话录音(时间2点多,不知道是KTV装了干扰功能还是杭州到这个点就是电话录音),请留言什么的。我想起杭州市长热线是12345,打通后工作人员很有礼貌的问了相关事情,问我具体地点,克说没门牌号,(都做好防范工作的黑店,记得好象是曙光路)然后回答我说由于时间问题,现在不能马上为我接通有关部门,但可以打这2个电话,一个是315热线,还有个是物价局。打了这2个电话,都是电话录音,在录音说了有关情况后回包厢,我记得手机都打的快没电(后来一查,长途话费500多)。监管部门不行,我只有自己解决。回到包厢,宏告诉我刚才骂了服务生一会,来了个王经理,来了就说:“消费了不付钱,想一走了之?”宏怒斥到:“TMD,我有点那什么垃圾奶吗?你收我这个钱?”(值得说明下的是,我这2个朋友都是退伍武警,宏在警察局上班,克做生意。2个人个子都有1.8以上)一看价格单,被换成了价格单那什么进口酸奶是280.和他们谈了半个小时,看宏口气很硬,坚决不掏钱,就出去了,大概去想对策去了。然后进来有个很嚣张的李经理,和我们又对峙了半个多小时,说了很多道理,对骂了很长时间,(由于包厢外面太多的流氓,虽然没动手,但看的出他们蠢蠢欲动了)没结果,我们没掏钱,看硬的不行,又来软的,来了陈经理。(时间已经4点多)看出来我象买单的一样,就和我谈判。。。。
谈了半个多小时,打2折,4千整。(加上小费1300)象他们索要发票,这小子还真说的出:“象我们这种店会有发票吗?”我暴笑:“那给我收据。”陈经理说:“兄弟啊,不要再想搞我们了,我们不怕,收据没有。”我们起身走人,到门口找不到门牌,就坐在停门口的出租车里等3个MM或其他工作人员出来揍一顿出口怨起,果然一会陈经理和3个MM出来,我们3人围上去,从我们身后出来了30多个人,我们故做潇洒的向他们打个招呼,灰溜溜的做出租车走了。(出租车和他们勾结)
回酒店已经5点多,但睡不着,在想怎么治他们,可出的都是馊主意,我想唯一的就是投诉。7点多,终于睡着了。可笑的事情来了。到了9点,物价局工作人员打电话来询问事情经过,我把昨天的经历简单的做了说明,想终于有部门要管事了。工作人员问了句,有没叫小姐,我说有,但没做什么。这个老兄倒痛快:”有叫小姐你们自己解决去,我管不了。”我感觉我是恶人先告状,这就是所谓监管部门!!!
下午,我打电话去出租车投诉中心,把浙AT78**的出租车参与宰客的情况向工作人员做了说明,工作人员态度很好的说:“这个情况很严重,我们处理不了,要报警。”(值得说明一下,杭州的出租车投诉中心的反应很快,处理很及时,我投诉过其他的事。但此事没处理)
经常出差的朋友知道,到一个陌生城市不在车站做车给司机带路去酒店(拿回扣),想不到在市中心。。。。。
去杭州,现在不敢去不熟悉的地方去唱卡拉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