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那么做,我们不可以?2007-09-22 14:35:39 楼主
我叫Leo,职业是唱片骑师,更多人喜欢说是DJ.都一样,其实说白了,就是电台节目主持人。
除了新闻播音员是冰冷而又高贵的之外,其他的节目无非是提供无聊的感情话题或者帮助老百姓们解决日常琐事的大小问题。完全没有外面人想象的那样丰富多彩,大家混口饭吃。
我主持一档午夜音乐节目,每天两个小时,从半夜十二点到凌晨两点。很吝啬自己的声音,很少在节目中说什么。最多的一句话是,我是Leo,这里是午夜音乐派对。从来不加上任何煽情的诸如音乐无限心情愉快之类的蠢话。我相信半夜两点的听众不会对这些骗小孩子的谎话感兴趣。有时候也为听众点歌,但是绝对没有祝福词。音乐就是音乐,哪里有那么多废话。
两个小时里我自顾自地换唱片,喝矿泉水,连广告都不插播。
编姐对我非常好,由得我这样爱理不理的死样子。但即使是这样,仍旧有各种各样的听众给我写信,俨然把我当作心理医生,什么话都说。男朋友的朋友,女朋友的男朋友,丈夫的朋友,还有朋友的丈夫。女人们永远找得到说话的地方。这个世界的一切在伊们的眼睛里都是风花雪月。
DJ不说话,并不是沉默。我在用音乐和他们交流。但是这也是需要对手的。没有人真的和我一起听音乐,没有。
我的节目开始的时间并不长。我在台里的人际关系不好。我不指望在工作圈子里找朋友,不参与他们的八卦话题,当然他们不把我当朋友。对着任何人都相敬如宾,做好本分就够了。
我的态度是摆明了不参加竞争的,但是其他搞音乐节目的小妞们嫉妒着我,不断质疑我节目存在的必要性。没有广告,摆明了是台里养着我。我都不做声。
编姐在年度小结报告里写:至于Leo的节目,我认为是一种对于非主流文化的支持。我们总该给特殊文化的群体一个交流的空间,单单面向普罗大众是不够的。就算是我们的牺牲,也不能让别人批评媒体的品位恶俗。至于Leo这个年轻人,音乐品味很是奇突出众。尽管我已老朽,唱不了歌跳不动舞,不懂年轻人的玩意儿,但让他代表我们的节目形象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相信不久他的节目就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形成特定的听众群……
编姐很是庇护我,谁都看得出来。我很是感动,靠过去对编姐说:“谁说你老?一点儿都不老。”后来就有人传我是编姐的私生子,很好笑。
他们并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我的大学文凭还没有到手,不能算是毕业。能来广播台里混,靠的是爸爸的路子。那时候我不肯继续学业,坚持要云游四方,不愿归家。他不想失去儿子,不想我在社会上闲荡,借着朋友关系把我塞到电台里来工作,以为我会喜欢。我父亲的来头吓坏他们了,不敢怠慢我,说我声音好,问我要不要当播音?然后我就要求了这样一个莫名其妙半夜里的工作。而靠这份小小的薪水,我可以每个月多买几张碟。哈哈。
他们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编姐也不知道。我的父亲也不知道,这个荒唐的儿子究竟是谁。
圣诞节的前一段时间,天冷得人想哭,鼻子已经感觉不到,整个面孔都僵着不能动。早上下班的时候,碰巧编姐也在,我就和她一起去小酒吧喝一杯。
编姐喝了两口,就开始胡乱说:“嘿你知不知道,你真让我惊讶。那么动听的嗓音,漂亮的面孔,聪明就不消说了,完全可以去台前嘛!”
当着面被表扬,我还是很不好意思的。“编姐不要开我玩笑。”
“说真的。可贵的是,你很少说话。人人都喧哗的时候你还是静静地看着,我们这群人简直可以惭愧地找个地洞钻下去了。”她自说自话地往下接着。“你身上的那种纯净的气质真让我怀疑,你本不应该属于这里。”
“越说越夸张了。”我只好微笑着,“我要谢谢编姐一直保护我。先干为敬。”
“哪里哪里,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编姐哈哈哈哈地笑。
编姐是好人,我知道。
其他节目到了圣诞,听众来信要翻个倍,淹死人。我的节目没有圣诞,不放圣诞歌。信件和平常差不多。但是平安夜的时候,我收到一封太特别的来信。
信里只有一句话:你一直在玩字头衔字尾的游戏。
我的心腾的一惊。原来一直在玩弄的小把戏被人拆穿了。也许我应该高兴,因为还是有人用心听我的音乐。我的的确确地一直在玩以乐队或歌手的名字为线索的字头衔字尾的游戏,没有一天间断过。也许是为了自娱自乐。我还记得第一次做节目的时候,我放的第一首歌是Tricky的地狱就在那个角落里(Hell is around the corner)。
信的署名是君莫舞。非常好的名字,也许是假的。没有留下联系方法。字体非常狂放,我猜这姓君的朋友是一位仁兄。而这个人,太有意思了。对手来了。
这天晚上的节目,我故意和昨天断开了连接,昨天的最后一个字母是P,而今天一开始我就放了一首Joy Division的爱会使我们分开(Love will tear us apart)。然后才接着放了Portishead的音乐。
隔天我又收到了君兄的另一封来信,还是一行字:这首歌是送给我的吗?名字太伤感了。
这天晚上,我又故伎重演的和前一天断开连接,放了Nine inch nail的自我毁灭的艺术(the art of self destruction)。我的意思是,我收到了你的信。
九寸钉的音乐是冷酷的机器发出的最哀怨的声音。工业社会的感情根本像冷漠无情的钉子。
说实话,我应该感激我父亲给我做出的安排。我很享受这份不需要负起太多责任的工作。将喜欢的事情当作工作是多少人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有一个有钱的老子还是有好处的。不,应该说,钱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期待着收到他的来信,心情非常好,把每天第一首歌的时间都送给了他。第三天是Lost paradise,接着Elastica,Aphex twin,Nirvana,Alice Cooper,Radiohead……
就这样,他都一直没有反应。做节目的时候就一直在想,他是不是在听?这种感觉就像一个人在对另一个人说话,当然希望对方有所回答。
一个星期以后,他的信又来了。这次多了一行:大圈套小圈。每次结尾是Y的时候就通J,很聪明的做法。
否则的话,Janis Joplin或者Jamiroqua这样子的大牌还怎么出场呢?这回玩过可知道外国人的语言多么没有想象力,大多单词都以s、t、n结尾,很多时候玩得很费劲,挖空心思才能有机会让Velvet ground或者Queen露脸。下次再来的时候肯定要以中文翻译为线索。但是这回已经骑虎难下,况且有个人正在某个角落里看着我将独角戏唱下去呢。
编姐也看出我的心情好,问我什么事情那么高兴。
于是下了班,我忍不住地对编姐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编姐皱着眉头倚老卖老地摇摇头,说:“这个孩子寂寞成这样,有个人陪你玩,看你高兴的!”
我觉得编姐大概说中了我的要害,我只觉得鼻子一酸。何止寂寞,我甚至觉得我是个有病的人。没有人说话,连女朋友都没有。
“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那样可能好一点。”
“女孩子嫌我。”
“胡说!嫌你穷嫌你笨还是嫌你丑?”
“既笨又穷。”
“不行,这个礼拜你一定要来我家吃顿饭?”编姐自说自话的毛病又来了,“老是一个人吃快餐不好。不许拒绝,你要是不来,就是嫌编姐待你不好。”由不得我拒绝。
“编姐不要这样说,我来就是。”编姐到底当了母亲,母性因子发作,流浪狗也是要捡回家的。
她有两个女儿,总共10岁大,可爱得就只差一对翅膀了。我买了两盒五彩缤纷的巧克力糖讨小孩子喜欢。她们微微笑,说谢谢。编姐的老公是报社的副社长,下厨做饭。我和编姐在客厅里聊天。天南地北天花乱坠。看得出来,编姐生活非常幸福,也是真心要管我这个可能有点自闭的小孩子。我开开心心地吃了一顿饭,拍拍屁股走人。
毕竟是别人的家,幸福也没有我的份,唯一可触摸的可能就是激光唱片里电子效果器做出来的音乐了。总的来说,我是个喜欢抱怨的人,默默地将不满放在心里面,用自己的方式逃亡。
看别人起劲地生活着,我也想。但是我不会,一个人的时候听迷幻乐,看金斯堡的诗。这两天又要好一点,总是期待着君兄能让我的生活有一点意外的起色。
12月31日那天,所有人都有了活动。只有我是被放逐的。我能靠什么来安慰我自己,跑到五角场大学区附近的CD店里看看有没有喜欢的。老板仍旧记得我的面孔,和我打招呼,只当我是那里的大学生。记得在念书的时候,也就是前两年,有个小女朋友,一直喜欢陪着我买碟。我在那里挑,她便倚着墙看着。后来对我说,我最喜欢你买碟时候的样子,非常帅,简直有点豪迈。当时我笑得不行,说她是病句。我至今仍记得她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
这天晚上我所有播放的歌几乎都是哀伤的。送给君兄Moby的冷的时候,我想死(When it is cold,I would like to die)。歌名的确不太好,我相信他不介意。也许他会在那里听,也许不会。我喜欢这句话的感觉。冷的时候我想死。我在心里重复一遍。
下班以后,我去了附近的小酒吧,想看看别人是怎么样狂欢的。那个小酒吧名字叫深红的云,气氛非常好,没有空座位。客人们一起拉着手,跳沙龙舞,不管相互间是否认识。我也忍不住跟着快乐起来,自告奋勇的对老板说要充当DJ.老板很乐意,留着我在那里放唱片,自己挤到了人堆里去。酒吧的唱片多而齐全,我随便发挥,很是过瘾,不再玩那要命的接头游戏。
人群中,我注意到一个女子。长发,大披肩裹着当衣服,穿皮裤,像70年代的嬉皮。她从人群中向我这边挤过来。走道我面前,先是微微一笑。我看清楚她的面孔,长的像当年的林青霞,眼睛里有一种很自然的媚态,却矛盾地混合着一种罕有的英气。
她开口对我说:“你选歌的方式像极了我的,呃……”她停顿了一下,“一个朋友。”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这个世界已经大方到女人也可以和男人肆无忌惮的搭讪。
“你好,”她伸出手来,“我叫君莫舞。君子的君,莫非的莫,跳舞的舞。”
我一怔,心脏一定漏跳了一拍,看住她,有点无法动弹的感觉。她伸出来的手仍旧等着我的回应,又说:“这个名字比较不像名字……”
“我知道,”我缓缓开口说,“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意思是,你不要得意。”
她也一楞,然后很高兴的说:“你也看辛弃疾的词。太好了。”神情激动得像个小孩子。
我伸出手,说:“认识你很高兴,我叫Leo.”
这回轮到她呆住了。只是那么几分之一秒,她立刻回过神来激动得捂住嘴,摇摇头。“我有预感我们会见面。这是真的。”
我微微笑,说:“今天是个好日子。来,送你一首歌。”
“刚才你已经送给我一首冷的时候我想死。”她用手拉拉头发,仿佛是和老友重逢的样子。我也有这种感觉,突然明白了神交是什么意思。只是没有想到想象中的君兄原来是美丽的女郎。狗屎运。
“你那一手漂亮的字,让我误以为是兄弟。”我放了一首Cardigans的我最爱的游戏(My favourit game),“纪念一下我们的相遇。”
她笑得非常爽朗,毫不掩饰。“我也没有想到,原来Leo是英俊小生。”她环顾一下四周,说:“这里太吵了,不如我们换个地方。”
我看着她,想了一想,说好。
我们就这样并肩,在闹市灯火通明的街上走着。
她个子非常高挑,几乎到我的眉毛处。“我根本没有想过竟然有人会从头到尾听我所有的节目。甚至我觉得不会有人全都了解歌名与出处。还有,我也没认为会有女士会真的喜欢这种音乐。我以为她们只是喜欢漂亮温柔的Kurt Cobain.事实证明,我想错了。”
她拢拢头发,离开了酒吧,她显得没那么狂放洒脱,反倒流露出一种成熟的温柔。
“我也没有想到,无意中听电台会有这样子的事情发生。你是很特别的唱片骑师,那么少说话,声音却好听得让人晕倒。知不知道,有些DJ罗嗦得像唐僧,很让人不耐烦。”说完她自己就笑起来了。我也跟着一起笑。
“要看出规律并不太难,花一点心思都可以发现。”
“除了你没有人捧我的场呢。”我说。没有音乐,气氛有点尴尬。我们东拉西扯地聊一些音乐的话题。都是关于英年早逝的John Lennon、Jimi Henderix,Ian Curties什么的。说破兴亡多少事,高山流水有知音。是不是这么说来着?
我不是个善于聊天的人,除了这些,吃喝玩乐我什么都不懂。念书的时候立志要找到波西米亚蒙马特尔。后来暑假的时候,拿着爸爸的钱,跑到巴黎去看Jim Morrison的墓,又差点儿死在尼泊尔,决定回来好好做人,不可以让父亲是去他唯一的儿子。可是愚蠢的我实在没法和父亲一样做大生意,脑子一热,开口问他,我可不可以摆个摊儿卖唱片?父亲气得三天食不下咽。
我们一直走到黄浦江边,坐在冰凉的大理石凳子上,看着浦东辉煌的高楼大厦。命运大神是个二流的小说家,永远把老土的情节安排在我身上。坐在黄金女郎的身边,我几乎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无力感。这个连大学都没有毕业的毛头小子,什么都把握不了,不过玩弄一点放唱片的小把戏,还想怎么样?5点钟的时候,我说,“我送你回去吧,天要亮了。”
她动人地一笑,站起身来说:“我过去的梦想是当摇滚歌手。那时候我和你一样年轻无畏。后来自己忘记了什么是自己真的想要的。现在遇到你,我突然年轻了,回到过去。”
我看着远处,“如果真是这样,那是我的荣幸。”她一口一个年轻不再,我猜她顶多29.现世的女人都很奇怪,有些一定要装嫩,还有一些一定要说自己老。
我叫了出租车,送她回家。一路上,我们都不再说话,仿佛一开口,某些事情会改变。
她住在建国路上的老洋房。说再见,我目送她进门。
回到家,我一头栽在床上,睡死过去。睡着的时候还是一直在想,思维混乱。应该做一点什么?我什么都不是,依附在父亲身上,没有价值。彻底的懦弱的虚无主义,哪里配作男人,以马革裹尸还葬耳,战死疆场最好。辛弃疾才应该是我的偶像,Jim Morrison是谁?我应该死在加德满都的……
第二天到录音室,强打起精神来。编姐看着我似笑非笑地说,夜游神今天好像无精打采的样子?
我勉强笑笑。仍旧带着矿泉水,继续把游戏玩到底。
我还是记得要把第一首歌送给君兄。是的,君兄。我找不到合适的碟。对于唱片骑师来说,找不到合适的碟,就是一种失语,交流的障碍。最后决定用Beck的不是任何人的错,只是我的。(Nobody's fault but my own)。我知道我犯了什么错,我这个愚蠢的人。
我问编姐:“你知不知道,有一句话是这样的,百年光景百年心,更欢须叹息。”
“无病也呻吟。”编姐补充道,“这个孩子究竟是怎么了?不懂词的话可别学人家乱用。”我抿一抿唇,没有回答编姐的话,转身走开。听见背后在说:“原来现在还有年轻人看稼轩词。不容易啊……”“摇滚乐稼轩词,这个男孩子特别呀……”
一月底的一天,我收到另一封信。“31日早上3点,外滩。我等你。君莫舞。”她没有说明是外滩的什么地方,我想她知道我明白应该等在什么地方,这点点的默契早在她听我节目的时候就已经慢慢培养成。我在节目里回答她Pink Floyd的时间(Time)。准时赴约。
她比我早到。与其说这年头还是有愿意早到的女人,不如说,是眼前的女士与众不同。她面朝着江的对岸,没有发现我。我突然发觉,我不知道要怎么称呼她,君小姐?君莫舞?都不合适。
我走过去和她并肩站着。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
“你来了。”她小声说。脸上没有一丝妆色,看起来很憔悴。
“江边的风会不会太冷?”我顾左右而言它。凌晨的温度很低,还有露水。
“过去,我常常拖着朋友陪我来江边。那时候的浦东没有高楼林立。”她看着对岸,“不过很少有朋友愿意陪我来这里,他们喜欢唱歌跳舞。”她转过头,看看我。“你说呢?”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万国建筑群的灯光太吓人了。”我只好这么说。“我也曾带着过去的女朋友来这里,但是她嫌我是世界上最闷的人。”我耸耸肩。
她微微一笑。“后来我嫁给了第一个约我到外滩来的大学同学。”我静静听她说下去。“但是后来发觉那是本世纪最大的误会之一。他学生物工程专业,和我根本道不同不相为谋。”
小小的装货轮船驶过。像有些人,只在船上也可以过一生,根本不在意万国建筑群是什么样子。
“第二次,我嫁给一个商人。”她转过头来看着我,“我有种感觉,我这辈子算是差不多了。有没有看过这样一句话:”开到荼蘼花事了,一年容易又秋风。恨匆匆,良辰美景总成空。‘“
“那是《红楼梦》里的。不懂的话,不要学别人乱用诗词。胡说八道,良辰美景,一路走一路瞧呗。”她被我的话逗笑了。我是个说不来话的笨人,我知道。“我这个人不会说话,见谅。”
“君子讷于言。”她说。
“两个听摇滚乐的人在天未破晓时分,站在黄浦江边,不着边际地说着文言。谁说这是E时代的?”我故意引她她发笑。两个人就神经兮兮的微笑着。
“前几天,我看了一个小说,小说里的女孩子喜欢把每一件事情都用一幅画来表示。当她心中的男孩子死了的时候,她说,那幅画是梵高的盛开的桃花——活着的人还活着,死去的人就永远不会死去。那个小说写得太好了。”她又用手拢拢头发,这是她最喜欢做的动作。“就像你一样,什么样的事情都要用一首歌来表示。”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断弦有谁听?
我不好意思地笑:“我的音乐品味比较糟糕,不懂贝多芬。与其听一个交响乐团,我宁可听死亡金属的。反正一样轰隆轰隆。”我叹口气。“读书的时候听Gothic,妈妈用宁波话说,外国和尚念经一样。听Grunge的时候一直用耳机,现在左边的耳朵比右边的听力差。不要命。”
她忍不住笑出声来。看她笑,我反而悲凉起来。明明应该是难过的,我偏偏要强颜欢笑。
她接着又说:“和一个人玩这种细腻的游戏需要很多很多的感情。也许你懂,也许你不懂。是你设下的圈套,我明白你付出的感情比我多。”她突然说道这个话题,我有点不知所措。
“当时我想,怎么世界上有这么寂寞的人,一个人自己和自己玩着游戏。”
我不止是寂寞,还有脆弱,心里的一个角落根本叫她给撞得塌陷下来。我把我所有的感情都放在我所播放的歌中,她便是真正的知音人。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Everybody else is doing it,so can‘t we?”这是The Cranberries的一张唱片名称。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后悔的几乎要咬掉自己的舌头。
她非常非常非常温柔地笑着,看住我,说:“我已经是结了婚的人了。”
我忽然想起Bob Marley老兄有一首实在著名的歌没有女人没有哭泣(No woman no cry)。我默不作声。
“从一开始和你玩这个游戏起,我已经出轨。不只是你一个人付出感情。双方都花了心思,相互勾引。”她看着我的眼神几乎是带着怜惜的,把我看作一个孩子。“我羡慕你的大无畏,你的年轻,还有,”她顿了一顿,“透彻纯洁简单的感情。我看得到你的心,听得见你心里的声音。你不属于这里,这个混浊的世界。”她把手臂穿过我的臂弯,头靠着我的肩膀。
“从头到尾,听得懂我声音的,也就你一个人罢了。”我说。
“所有的音乐都是你孤独的声音。但是我们两个人,谁也拯救不了谁。”
“无能的人是我。我什么也不能做。”
“你看起来仿佛几天没有睡觉,你已经为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你看起来也是。”她摇摇头,不再说话,闭上眼睛,一直倚靠着我。
我抬起头,看着这灰蓝的天空。这个城市森林仍旧宁静,尚未醒来。天空遮盖着我们的眼睛。
我突然想哼歌,于是用脚打着拍子,哼起了为什么我的心感觉那么坏?(Why does my heart feel so bad?)。她和着我的声音,轻轻唱,仿佛等待着巨大的阴影笼罩我们。
上班的时候编姐还没走,看到我,吓了一跳。“老天,怎么一夜之间你整个人都走了样?面黄肌瘦得像骷髅。怎么了?”她伸手摸摸我的面孔。“怎么了?”我不说话。
“你这个闷葫芦。傻孩子。”
我知道编姐关心我。我木着一张脸,跑去录音。
The Doors的结局(The end),这是我游戏的最后一首歌。我从此不再玩游戏。
This is the end,my beautiful friend. This is the end,my only friend the end.我坐在录音室的地板上,双手抱膝,把头埋在臂弯里。很久没有做过这个小时候的姿势了,童年的安全感忽然间回来了。
我想起徐志摩的一首诗: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终于仍不住,鼻子一酸,还是哭了出来。我觉得徐志摩是世界上最坏的一个诗人。
除了新闻播音员是冰冷而又高贵的之外,其他的节目无非是提供无聊的感情话题或者帮助老百姓们解决日常琐事的大小问题。完全没有外面人想象的那样丰富多彩,大家混口饭吃。
我主持一档午夜音乐节目,每天两个小时,从半夜十二点到凌晨两点。很吝啬自己的声音,很少在节目中说什么。最多的一句话是,我是Leo,这里是午夜音乐派对。从来不加上任何煽情的诸如音乐无限心情愉快之类的蠢话。我相信半夜两点的听众不会对这些骗小孩子的谎话感兴趣。有时候也为听众点歌,但是绝对没有祝福词。音乐就是音乐,哪里有那么多废话。
两个小时里我自顾自地换唱片,喝矿泉水,连广告都不插播。
编姐对我非常好,由得我这样爱理不理的死样子。但即使是这样,仍旧有各种各样的听众给我写信,俨然把我当作心理医生,什么话都说。男朋友的朋友,女朋友的男朋友,丈夫的朋友,还有朋友的丈夫。女人们永远找得到说话的地方。这个世界的一切在伊们的眼睛里都是风花雪月。
DJ不说话,并不是沉默。我在用音乐和他们交流。但是这也是需要对手的。没有人真的和我一起听音乐,没有。
我的节目开始的时间并不长。我在台里的人际关系不好。我不指望在工作圈子里找朋友,不参与他们的八卦话题,当然他们不把我当朋友。对着任何人都相敬如宾,做好本分就够了。
我的态度是摆明了不参加竞争的,但是其他搞音乐节目的小妞们嫉妒着我,不断质疑我节目存在的必要性。没有广告,摆明了是台里养着我。我都不做声。
编姐在年度小结报告里写:至于Leo的节目,我认为是一种对于非主流文化的支持。我们总该给特殊文化的群体一个交流的空间,单单面向普罗大众是不够的。就算是我们的牺牲,也不能让别人批评媒体的品位恶俗。至于Leo这个年轻人,音乐品味很是奇突出众。尽管我已老朽,唱不了歌跳不动舞,不懂年轻人的玩意儿,但让他代表我们的节目形象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相信不久他的节目就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形成特定的听众群……
编姐很是庇护我,谁都看得出来。我很是感动,靠过去对编姐说:“谁说你老?一点儿都不老。”后来就有人传我是编姐的私生子,很好笑。
他们并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我的大学文凭还没有到手,不能算是毕业。能来广播台里混,靠的是爸爸的路子。那时候我不肯继续学业,坚持要云游四方,不愿归家。他不想失去儿子,不想我在社会上闲荡,借着朋友关系把我塞到电台里来工作,以为我会喜欢。我父亲的来头吓坏他们了,不敢怠慢我,说我声音好,问我要不要当播音?然后我就要求了这样一个莫名其妙半夜里的工作。而靠这份小小的薪水,我可以每个月多买几张碟。哈哈。
他们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编姐也不知道。我的父亲也不知道,这个荒唐的儿子究竟是谁。
圣诞节的前一段时间,天冷得人想哭,鼻子已经感觉不到,整个面孔都僵着不能动。早上下班的时候,碰巧编姐也在,我就和她一起去小酒吧喝一杯。
编姐喝了两口,就开始胡乱说:“嘿你知不知道,你真让我惊讶。那么动听的嗓音,漂亮的面孔,聪明就不消说了,完全可以去台前嘛!”
当着面被表扬,我还是很不好意思的。“编姐不要开我玩笑。”
“说真的。可贵的是,你很少说话。人人都喧哗的时候你还是静静地看着,我们这群人简直可以惭愧地找个地洞钻下去了。”她自说自话地往下接着。“你身上的那种纯净的气质真让我怀疑,你本不应该属于这里。”
“越说越夸张了。”我只好微笑着,“我要谢谢编姐一直保护我。先干为敬。”
“哪里哪里,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编姐哈哈哈哈地笑。
编姐是好人,我知道。
其他节目到了圣诞,听众来信要翻个倍,淹死人。我的节目没有圣诞,不放圣诞歌。信件和平常差不多。但是平安夜的时候,我收到一封太特别的来信。
信里只有一句话:你一直在玩字头衔字尾的游戏。
我的心腾的一惊。原来一直在玩弄的小把戏被人拆穿了。也许我应该高兴,因为还是有人用心听我的音乐。我的的确确地一直在玩以乐队或歌手的名字为线索的字头衔字尾的游戏,没有一天间断过。也许是为了自娱自乐。我还记得第一次做节目的时候,我放的第一首歌是Tricky的地狱就在那个角落里(Hell is around the corner)。
信的署名是君莫舞。非常好的名字,也许是假的。没有留下联系方法。字体非常狂放,我猜这姓君的朋友是一位仁兄。而这个人,太有意思了。对手来了。
这天晚上的节目,我故意和昨天断开了连接,昨天的最后一个字母是P,而今天一开始我就放了一首Joy Division的爱会使我们分开(Love will tear us apart)。然后才接着放了Portishead的音乐。
隔天我又收到了君兄的另一封来信,还是一行字:这首歌是送给我的吗?名字太伤感了。
这天晚上,我又故伎重演的和前一天断开连接,放了Nine inch nail的自我毁灭的艺术(the art of self destruction)。我的意思是,我收到了你的信。
九寸钉的音乐是冷酷的机器发出的最哀怨的声音。工业社会的感情根本像冷漠无情的钉子。
说实话,我应该感激我父亲给我做出的安排。我很享受这份不需要负起太多责任的工作。将喜欢的事情当作工作是多少人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有一个有钱的老子还是有好处的。不,应该说,钱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期待着收到他的来信,心情非常好,把每天第一首歌的时间都送给了他。第三天是Lost paradise,接着Elastica,Aphex twin,Nirvana,Alice Cooper,Radiohead……
就这样,他都一直没有反应。做节目的时候就一直在想,他是不是在听?这种感觉就像一个人在对另一个人说话,当然希望对方有所回答。
一个星期以后,他的信又来了。这次多了一行:大圈套小圈。每次结尾是Y的时候就通J,很聪明的做法。
否则的话,Janis Joplin或者Jamiroqua这样子的大牌还怎么出场呢?这回玩过可知道外国人的语言多么没有想象力,大多单词都以s、t、n结尾,很多时候玩得很费劲,挖空心思才能有机会让Velvet ground或者Queen露脸。下次再来的时候肯定要以中文翻译为线索。但是这回已经骑虎难下,况且有个人正在某个角落里看着我将独角戏唱下去呢。
编姐也看出我的心情好,问我什么事情那么高兴。
于是下了班,我忍不住地对编姐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编姐皱着眉头倚老卖老地摇摇头,说:“这个孩子寂寞成这样,有个人陪你玩,看你高兴的!”
我觉得编姐大概说中了我的要害,我只觉得鼻子一酸。何止寂寞,我甚至觉得我是个有病的人。没有人说话,连女朋友都没有。
“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那样可能好一点。”
“女孩子嫌我。”
“胡说!嫌你穷嫌你笨还是嫌你丑?”
“既笨又穷。”
“不行,这个礼拜你一定要来我家吃顿饭?”编姐自说自话的毛病又来了,“老是一个人吃快餐不好。不许拒绝,你要是不来,就是嫌编姐待你不好。”由不得我拒绝。
“编姐不要这样说,我来就是。”编姐到底当了母亲,母性因子发作,流浪狗也是要捡回家的。
她有两个女儿,总共10岁大,可爱得就只差一对翅膀了。我买了两盒五彩缤纷的巧克力糖讨小孩子喜欢。她们微微笑,说谢谢。编姐的老公是报社的副社长,下厨做饭。我和编姐在客厅里聊天。天南地北天花乱坠。看得出来,编姐生活非常幸福,也是真心要管我这个可能有点自闭的小孩子。我开开心心地吃了一顿饭,拍拍屁股走人。
毕竟是别人的家,幸福也没有我的份,唯一可触摸的可能就是激光唱片里电子效果器做出来的音乐了。总的来说,我是个喜欢抱怨的人,默默地将不满放在心里面,用自己的方式逃亡。
看别人起劲地生活着,我也想。但是我不会,一个人的时候听迷幻乐,看金斯堡的诗。这两天又要好一点,总是期待着君兄能让我的生活有一点意外的起色。
12月31日那天,所有人都有了活动。只有我是被放逐的。我能靠什么来安慰我自己,跑到五角场大学区附近的CD店里看看有没有喜欢的。老板仍旧记得我的面孔,和我打招呼,只当我是那里的大学生。记得在念书的时候,也就是前两年,有个小女朋友,一直喜欢陪着我买碟。我在那里挑,她便倚着墙看着。后来对我说,我最喜欢你买碟时候的样子,非常帅,简直有点豪迈。当时我笑得不行,说她是病句。我至今仍记得她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
这天晚上我所有播放的歌几乎都是哀伤的。送给君兄Moby的冷的时候,我想死(When it is cold,I would like to die)。歌名的确不太好,我相信他不介意。也许他会在那里听,也许不会。我喜欢这句话的感觉。冷的时候我想死。我在心里重复一遍。
下班以后,我去了附近的小酒吧,想看看别人是怎么样狂欢的。那个小酒吧名字叫深红的云,气氛非常好,没有空座位。客人们一起拉着手,跳沙龙舞,不管相互间是否认识。我也忍不住跟着快乐起来,自告奋勇的对老板说要充当DJ.老板很乐意,留着我在那里放唱片,自己挤到了人堆里去。酒吧的唱片多而齐全,我随便发挥,很是过瘾,不再玩那要命的接头游戏。
人群中,我注意到一个女子。长发,大披肩裹着当衣服,穿皮裤,像70年代的嬉皮。她从人群中向我这边挤过来。走道我面前,先是微微一笑。我看清楚她的面孔,长的像当年的林青霞,眼睛里有一种很自然的媚态,却矛盾地混合着一种罕有的英气。
她开口对我说:“你选歌的方式像极了我的,呃……”她停顿了一下,“一个朋友。”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这个世界已经大方到女人也可以和男人肆无忌惮的搭讪。
“你好,”她伸出手来,“我叫君莫舞。君子的君,莫非的莫,跳舞的舞。”
我一怔,心脏一定漏跳了一拍,看住她,有点无法动弹的感觉。她伸出来的手仍旧等着我的回应,又说:“这个名字比较不像名字……”
“我知道,”我缓缓开口说,“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意思是,你不要得意。”
她也一楞,然后很高兴的说:“你也看辛弃疾的词。太好了。”神情激动得像个小孩子。
我伸出手,说:“认识你很高兴,我叫Leo.”
这回轮到她呆住了。只是那么几分之一秒,她立刻回过神来激动得捂住嘴,摇摇头。“我有预感我们会见面。这是真的。”
我微微笑,说:“今天是个好日子。来,送你一首歌。”
“刚才你已经送给我一首冷的时候我想死。”她用手拉拉头发,仿佛是和老友重逢的样子。我也有这种感觉,突然明白了神交是什么意思。只是没有想到想象中的君兄原来是美丽的女郎。狗屎运。
“你那一手漂亮的字,让我误以为是兄弟。”我放了一首Cardigans的我最爱的游戏(My favourit game),“纪念一下我们的相遇。”
她笑得非常爽朗,毫不掩饰。“我也没有想到,原来Leo是英俊小生。”她环顾一下四周,说:“这里太吵了,不如我们换个地方。”
我看着她,想了一想,说好。
我们就这样并肩,在闹市灯火通明的街上走着。
她个子非常高挑,几乎到我的眉毛处。“我根本没有想过竟然有人会从头到尾听我所有的节目。甚至我觉得不会有人全都了解歌名与出处。还有,我也没认为会有女士会真的喜欢这种音乐。我以为她们只是喜欢漂亮温柔的Kurt Cobain.事实证明,我想错了。”
她拢拢头发,离开了酒吧,她显得没那么狂放洒脱,反倒流露出一种成熟的温柔。
“我也没有想到,无意中听电台会有这样子的事情发生。你是很特别的唱片骑师,那么少说话,声音却好听得让人晕倒。知不知道,有些DJ罗嗦得像唐僧,很让人不耐烦。”说完她自己就笑起来了。我也跟着一起笑。
“要看出规律并不太难,花一点心思都可以发现。”
“除了你没有人捧我的场呢。”我说。没有音乐,气氛有点尴尬。我们东拉西扯地聊一些音乐的话题。都是关于英年早逝的John Lennon、Jimi Henderix,Ian Curties什么的。说破兴亡多少事,高山流水有知音。是不是这么说来着?
我不是个善于聊天的人,除了这些,吃喝玩乐我什么都不懂。念书的时候立志要找到波西米亚蒙马特尔。后来暑假的时候,拿着爸爸的钱,跑到巴黎去看Jim Morrison的墓,又差点儿死在尼泊尔,决定回来好好做人,不可以让父亲是去他唯一的儿子。可是愚蠢的我实在没法和父亲一样做大生意,脑子一热,开口问他,我可不可以摆个摊儿卖唱片?父亲气得三天食不下咽。
我们一直走到黄浦江边,坐在冰凉的大理石凳子上,看着浦东辉煌的高楼大厦。命运大神是个二流的小说家,永远把老土的情节安排在我身上。坐在黄金女郎的身边,我几乎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无力感。这个连大学都没有毕业的毛头小子,什么都把握不了,不过玩弄一点放唱片的小把戏,还想怎么样?5点钟的时候,我说,“我送你回去吧,天要亮了。”
她动人地一笑,站起身来说:“我过去的梦想是当摇滚歌手。那时候我和你一样年轻无畏。后来自己忘记了什么是自己真的想要的。现在遇到你,我突然年轻了,回到过去。”
我看着远处,“如果真是这样,那是我的荣幸。”她一口一个年轻不再,我猜她顶多29.现世的女人都很奇怪,有些一定要装嫩,还有一些一定要说自己老。
我叫了出租车,送她回家。一路上,我们都不再说话,仿佛一开口,某些事情会改变。
她住在建国路上的老洋房。说再见,我目送她进门。
回到家,我一头栽在床上,睡死过去。睡着的时候还是一直在想,思维混乱。应该做一点什么?我什么都不是,依附在父亲身上,没有价值。彻底的懦弱的虚无主义,哪里配作男人,以马革裹尸还葬耳,战死疆场最好。辛弃疾才应该是我的偶像,Jim Morrison是谁?我应该死在加德满都的……
第二天到录音室,强打起精神来。编姐看着我似笑非笑地说,夜游神今天好像无精打采的样子?
我勉强笑笑。仍旧带着矿泉水,继续把游戏玩到底。
我还是记得要把第一首歌送给君兄。是的,君兄。我找不到合适的碟。对于唱片骑师来说,找不到合适的碟,就是一种失语,交流的障碍。最后决定用Beck的不是任何人的错,只是我的。(Nobody's fault but my own)。我知道我犯了什么错,我这个愚蠢的人。
我问编姐:“你知不知道,有一句话是这样的,百年光景百年心,更欢须叹息。”
“无病也呻吟。”编姐补充道,“这个孩子究竟是怎么了?不懂词的话可别学人家乱用。”我抿一抿唇,没有回答编姐的话,转身走开。听见背后在说:“原来现在还有年轻人看稼轩词。不容易啊……”“摇滚乐稼轩词,这个男孩子特别呀……”
一月底的一天,我收到另一封信。“31日早上3点,外滩。我等你。君莫舞。”她没有说明是外滩的什么地方,我想她知道我明白应该等在什么地方,这点点的默契早在她听我节目的时候就已经慢慢培养成。我在节目里回答她Pink Floyd的时间(Time)。准时赴约。
她比我早到。与其说这年头还是有愿意早到的女人,不如说,是眼前的女士与众不同。她面朝着江的对岸,没有发现我。我突然发觉,我不知道要怎么称呼她,君小姐?君莫舞?都不合适。
我走过去和她并肩站着。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
“你来了。”她小声说。脸上没有一丝妆色,看起来很憔悴。
“江边的风会不会太冷?”我顾左右而言它。凌晨的温度很低,还有露水。
“过去,我常常拖着朋友陪我来江边。那时候的浦东没有高楼林立。”她看着对岸,“不过很少有朋友愿意陪我来这里,他们喜欢唱歌跳舞。”她转过头,看看我。“你说呢?”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万国建筑群的灯光太吓人了。”我只好这么说。“我也曾带着过去的女朋友来这里,但是她嫌我是世界上最闷的人。”我耸耸肩。
她微微一笑。“后来我嫁给了第一个约我到外滩来的大学同学。”我静静听她说下去。“但是后来发觉那是本世纪最大的误会之一。他学生物工程专业,和我根本道不同不相为谋。”
小小的装货轮船驶过。像有些人,只在船上也可以过一生,根本不在意万国建筑群是什么样子。
“第二次,我嫁给一个商人。”她转过头来看着我,“我有种感觉,我这辈子算是差不多了。有没有看过这样一句话:”开到荼蘼花事了,一年容易又秋风。恨匆匆,良辰美景总成空。‘“
“那是《红楼梦》里的。不懂的话,不要学别人乱用诗词。胡说八道,良辰美景,一路走一路瞧呗。”她被我的话逗笑了。我是个说不来话的笨人,我知道。“我这个人不会说话,见谅。”
“君子讷于言。”她说。
“两个听摇滚乐的人在天未破晓时分,站在黄浦江边,不着边际地说着文言。谁说这是E时代的?”我故意引她她发笑。两个人就神经兮兮的微笑着。
“前几天,我看了一个小说,小说里的女孩子喜欢把每一件事情都用一幅画来表示。当她心中的男孩子死了的时候,她说,那幅画是梵高的盛开的桃花——活着的人还活着,死去的人就永远不会死去。那个小说写得太好了。”她又用手拢拢头发,这是她最喜欢做的动作。“就像你一样,什么样的事情都要用一首歌来表示。”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断弦有谁听?
我不好意思地笑:“我的音乐品味比较糟糕,不懂贝多芬。与其听一个交响乐团,我宁可听死亡金属的。反正一样轰隆轰隆。”我叹口气。“读书的时候听Gothic,妈妈用宁波话说,外国和尚念经一样。听Grunge的时候一直用耳机,现在左边的耳朵比右边的听力差。不要命。”
她忍不住笑出声来。看她笑,我反而悲凉起来。明明应该是难过的,我偏偏要强颜欢笑。
她接着又说:“和一个人玩这种细腻的游戏需要很多很多的感情。也许你懂,也许你不懂。是你设下的圈套,我明白你付出的感情比我多。”她突然说道这个话题,我有点不知所措。
“当时我想,怎么世界上有这么寂寞的人,一个人自己和自己玩着游戏。”
我不止是寂寞,还有脆弱,心里的一个角落根本叫她给撞得塌陷下来。我把我所有的感情都放在我所播放的歌中,她便是真正的知音人。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Everybody else is doing it,so can‘t we?”这是The Cranberries的一张唱片名称。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后悔的几乎要咬掉自己的舌头。
她非常非常非常温柔地笑着,看住我,说:“我已经是结了婚的人了。”
我忽然想起Bob Marley老兄有一首实在著名的歌没有女人没有哭泣(No woman no cry)。我默不作声。
“从一开始和你玩这个游戏起,我已经出轨。不只是你一个人付出感情。双方都花了心思,相互勾引。”她看着我的眼神几乎是带着怜惜的,把我看作一个孩子。“我羡慕你的大无畏,你的年轻,还有,”她顿了一顿,“透彻纯洁简单的感情。我看得到你的心,听得见你心里的声音。你不属于这里,这个混浊的世界。”她把手臂穿过我的臂弯,头靠着我的肩膀。
“从头到尾,听得懂我声音的,也就你一个人罢了。”我说。
“所有的音乐都是你孤独的声音。但是我们两个人,谁也拯救不了谁。”
“无能的人是我。我什么也不能做。”
“你看起来仿佛几天没有睡觉,你已经为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你看起来也是。”她摇摇头,不再说话,闭上眼睛,一直倚靠着我。
我抬起头,看着这灰蓝的天空。这个城市森林仍旧宁静,尚未醒来。天空遮盖着我们的眼睛。
我突然想哼歌,于是用脚打着拍子,哼起了为什么我的心感觉那么坏?(Why does my heart feel so bad?)。她和着我的声音,轻轻唱,仿佛等待着巨大的阴影笼罩我们。
上班的时候编姐还没走,看到我,吓了一跳。“老天,怎么一夜之间你整个人都走了样?面黄肌瘦得像骷髅。怎么了?”她伸手摸摸我的面孔。“怎么了?”我不说话。
“你这个闷葫芦。傻孩子。”
我知道编姐关心我。我木着一张脸,跑去录音。
The Doors的结局(The end),这是我游戏的最后一首歌。我从此不再玩游戏。
This is the end,my beautiful friend. This is the end,my only friend the end.我坐在录音室的地板上,双手抱膝,把头埋在臂弯里。很久没有做过这个小时候的姿势了,童年的安全感忽然间回来了。
我想起徐志摩的一首诗: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终于仍不住,鼻子一酸,还是哭了出来。我觉得徐志摩是世界上最坏的一个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