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王石平反的十大理由2008-05-23 00:00:02 楼主
先说一点题外话:四川汶川地震百年不遇,特别是现在已成为社会主流和主要就业人口的70、80年代生人在有生之年可能还是第一次真切体验这样的严重灾害,加之上半年来南方雪灾、藏独破坏圣火传递和若干西方国家的不友好言行激起的华人青年爱国思潮和企盼即将到来的北京奥运所积累的社会心理势能,使得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公益救助意识的在民间特别是青年中的蔓延和迸发达到了改革开发三十年来最高点,这是和此次地震能量的积累几乎同时形成的中国社会心理能量的暗流汇聚,因此,在地震爆发同时,随着地震灾情的不断加重和中央媒体的24小时不间断报道,随着温总理的亲赴前线和军队、政府和民间力量的大量调集,已积蓄良久的社会心理能量也彻底爆发,通过各种组织、网络汇聚成舆论和提供实际支援的特殊时期的强大意识形态,任何企业、知名人物、甚至一切国家行为都要在这样的普遍意识形态面前有清醒和深刻的认识,一旦掉以轻心、微言大义或没有政治意识、大是大非意识,就会或“螳臂当车”,或成为数以亿记具有相同情感与价值判断主流人群集体攻击的对象,比如王石先生和万科。其实对于习惯了一般性灾害报道的国人和企业在地震发生初期对震级和灾区惨状的感受程度还很有限,包括万科、伊利等企业在第一时间即数以百万计的对灾区予以现金捐助,本应得到社会舆论的褒奖,可是为何在随后几日随着灾情的日益加重和各界的纷纷援助,万科和王石却成了众矢之的和过街老鼠?问题就在于“上帝要让人毁灭,必先令其疯狂”——王石先生和万科的捐赠行为没有错,但其十余年来作为地产乃至中国企业界乃至中国主流话语圈的标志性和主导型人物,作为无论是企业、公司治理和个人奋斗的典型成功样本的时间太长,受到的一边倒的赞誉和推崇太多,让王先生早已习惯了“激扬文字、指点江山、代公司及业界乃至民众立言”的话语模式,早已习惯并得意于在任何时候都能发出个性化的声音和主张,也习惯性的认为自己的言论和价值观会主导业界、影响大众,大众会将其作为精神偶像和意见领袖进行顶礼膜拜和照单全收。但是,这一次,王石先生错了,判断错了,认识错了,方式行为选择错了,习惯性的以个人的所谓“企业公民理性”去对抗此刻汹涌的民意和主流意识形态,很迅速的说了很不合时宜的很欠考虑的(当然也许是王先生深思熟虑或本能的回答)的而且很代表公司决策和企业文化的一些话语,而且用习惯性的小众精英表达方式,或者说,很个性、很自我而非很成熟、很政治的表达方式,直接的和彼时主流的社会话语发生冲撞,应证了“祸由口出”的古训,导致了“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企业和其个人社会信任危机,其去年以来因提出“楼市唱衰”论并率先在各地降价销售而建立的社会责任承担者的正面公众形象顷刻间土崩瓦解,而因此导致的对其个人与企业的负面社会评价却将很难在较短时间内消除。从一场突发的自然灾害到上升到“国难当头”的民族共识仅仅不到一周的时间,任何不谨慎、不周全、不合时宜、不合民意的企业或公民言行在政治性事件面前,都可能导致事与愿违、百口莫辩的尴尬或悲惨处境。王石的一言不慎导致的个人及企业信任危机,源于其对自身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表达方式的笃信与坚持,却给股东、企业、员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其本人如能以或直接、或含蓄的方式对公众及员工表示歉意,不失为“善莫大焉”的理性选择,毕竟,如果不是在突发性灾难面前进行了欠考虑的公开表达,王石和万科仍然是在企业界和民众中具有相当美誉度的“领导品牌”。
以下逐条评论“天敌无下”网友“为王石平反的十大理由”:
“1、200万不少
200万少吗?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很多了,中国有多少上市公司,有多少企业,如果每个公司都捐200万,那会是多少?万科的200万虽然不算多,但绝对不少了! ”
评:相对于普通民众和广大中小型企业,“200万”的确不算少了,相对于万科自身在地产界的行业位置和企业盈利水平、利润积累,相比于国内同级别、同规模、同品牌价值的企业甚至很多远不及万科的企业千万级、亿万级的捐赠,就是绝对的少了。重要的是,在房价高企的今天,200万只是万科产品最小销售单位的平均单价,因此,在民众心中万科捐的只是销售几套房子的利润,相比于许多微利行业年净利润仅数千万的上市公司动辄上千万现金的捐赠,万科确实难以辩解。
“2、10元关心员工
10元是王石关心员工,物价飞涨,在工资不能得到大幅提升的情况下,王石能想到帮员工减负,有多少企业的领导想到了这一点,有的企业限制最低捐款数额1000元,那对普通的员工来说简直是“劫贫济贫”!”
评:“见贤思齐,见不贤思己过”,举出另一极端企业行为并不能改变万科以企业刚性制度规范对员工个人自愿捐款设上限行为的悖离社会公德性质,捐款自愿,但国家、社会、企业倡导在不影响个人及家庭正常生活开支前提下尽最大可能的对受灾地区及群体献出爱心和提供现金捐助,在任何国家、任何民族、任何社会历史发展阶段都是颠破不灭的人道主义准则,是人类和一切生命互助本能的文明体现,王石先生却将之视为企业及员工的“负担”,隐含的价值观即以“股东”和“员工”的物质利益最大化和支出(成本)最小化为前提,虽不违企业章程和“资本逐利原则”,却在“义利”之间做了很直接的个人和企业取舍。应当一提的是,万科员工的平均薪酬在地产界恐不居于下游。
“3、登山是为了治病
很多人拿王石登山花的巨额费用说事,事实上王石登山先是为了治病,后是为了兴趣。1995年,44岁的王石的事业正如火如荼,他的左腿却突发剧痛,经诊断为腰椎骨长了血管瘤,有可能下肢瘫痪。一个可能会坐轮椅度过下半生的汉子,用三年的时间,爬了十一座雪山,登顶过珠穆朗玛峰;用二十年的时间一手创立了万科集团。这种人不值得钦佩吗?”
评:费巨资登山和吃苦减肥、舍命整容等等均属个人财力和自我选择范围内对自己有益或有意义的事项,对他人无直接意义、价值,亦非任何人可干涉范畴,不涉及社会公益性,何谈值得钦佩?只是因王石先生的公众知名度而备受关注罢了。
“4、捐款不是企业社会责任
弗里德曼曾经说过,企业的社会责任有且只有一项,那就是为股东负责,遵守法律,赚取利润。依据这种理念,王石作为一家上市的公众公司的董事长,就要对数十万计的万科股票持有人负责。万科集团总部捐款人民币200万已是万科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捐款太多,会对上市公司的发展有影响,对股东来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评:某位公众人物或专家学者的一家之言是否代表真理?或者退一步讲是否代表整个社会?再退一步讲是否能充分代表他想代表的群体的利益和一致判断?纳粹宣扬:“唯有雅利安人种为最优种族,是上帝的选民,其他人种为劣等民族均应被消灭或改造……”,是否也因曾经说过而可以成为其反人类行径的真理依据?菲里德曼的论断出处是否确凿且不论,引言本身就有低级逻辑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有且只有一项,那就是为股东负责,遵守法律,赚取利润。”对不起,这不是社会责任,这是企业内部管理层对出资人应负的法律责任,是因资本权利和意志产生的组织和人员责任! 不代表出资人和管理层、员工以外对社会和公众应承担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恰恰是以公益捐助为主要途径和方式的、对与自身利益与法律责任无关的广大社会群体的广泛责任的承担。
“5、万科更关注灾后重建
在大家开始谩骂王石、万科的时候,王石已经在检验万科四川的楼盘;当大家为王石对不对、该不该争得面红耳赤时,王石已经开始筹划灾后重建项目,把四川遵道作为赈灾、灾后重建的第一个镇。我们是不是该汗颜,检讨一下,你们在做什么?”
评:在万科今天明确表示在一亿元额度内提供免费重建后,此理由部分成立,但是属于公关危机的事后补救措施,没有评价必要。要求公众汗颜和检讨,则是典型的“屁股坐在万科上、主观立场看问题”:因为万科采取了补救措施,就断言所有公众在灾难面前无作为、不作为,在举国上下踊跃支援的时局面前,实在是很低级、很愚蠢、很滑稽的争辩逻辑。
“6、慈善是一个持续性的事业
对一个企业来说,慈善不是一朝一夕而应该是一个持续性的事业。一个有爱心的企业,要帮助在四川地震中受灾的人民,也要帮助任何时刻需要帮助的人。在这方面,万科已经走在许多央企前头,做得比很多企业都要好。如果大家真是很有空,那么去关注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吧,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评:这条是万科对未来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的承诺性辩解,暂不评述,且观后效!
7、谩骂的人捐的没有王石多
谩骂王石捐的少的人,你捐了多少?有王石捐的多吗?即使你捐的比王石多,如果有捐的比你多的人骂你,你舒服吗?下一次,你还会那么勇往直前的参加捐款吗?所以,谩骂的人,停一停,不要打击了别人行善的积极性。正如王石所说:“赈灾才开始,请节省谩骂的气力用在赈灾行动上吧。”。
评:懒得评,因为王石不是一个普通公民,作为最知名和最有经济能力的公众人物之一,又代表着整个万科甚至地产界的品牌形象,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公益责任岂能和普通工薪人员相提并论?这就如同同样是犯下侵华罪行,对东条英机等战犯和对一个普通日军士兵的审判依据和审判结果岂能相比较?
“ 8、逼捐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请不要把“捐赠”变成“索取”,请不要道德绑架、道德强奸。不要因为我们付出了眼泪、献出了爱心、感受到了悲痛,就站在道德的高度上来指责别人。更何况这种指责多是无端的,没有根据的,对被指责者的伤害是巨大的。”
评:公众性的压倒性舆论有可能是集体情感的非理性释放,但同样是企业,在这样的舆论和公众意识前,为何倒下的只是王石和万科?而且,有多少企业和个人是被逼捐的?请指责逼捐行为者一一列举。任何非政府强制性措施和法律规定以外的行为结果,一经做出,只能代表其主观意愿,至于决策过程的主动或被动,责任均由应其自身担负。
“9、万科不是提款机
一个人出名了,找王石、万科要钱的人很多,柳铁二中校庆也找王石要钱,很多部门都会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找王石要钱,你不当家就不知道柴米油盐贵! ”
评:不能置评了,这样的问题岂是万科独有?哪个发展了或发展中的企业不是时刻要面对?同样的困扰对资金实力雄厚在任何地方都直接高价拿地的万科难道会是问题?而且将应当主动为之的社会公益活动自视为被迫无奈之举甚至视为“负担”,怪不得王石先生也认为这是一种“负担”!
“10、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此时此刻,还有很多××集团对我们虎视眈眈,第一个在网上站出来骂王石的,谁知道是不是看不顺眼中国人团结,故意搞破坏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冷静更冷静,不要被一些利益集团给利用。也一定要更团结,更努力这样,中国才能崛起,才能强大。”
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既知行业竞争之残酷、公众舆论之强大,何必一错到底言语逞强?中国人的国民心态是最容易原谅和体谅个人和组织的无心之过的,但也最痛恨死不悔改的人与事。永远铭记这个历史教训吧,万科没有倒于行业竞争和内部管理,却可能严重受损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度。
以下逐条评论“天敌无下”网友“为王石平反的十大理由”:
“1、200万不少
200万少吗?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很多了,中国有多少上市公司,有多少企业,如果每个公司都捐200万,那会是多少?万科的200万虽然不算多,但绝对不少了! ”
评:相对于普通民众和广大中小型企业,“200万”的确不算少了,相对于万科自身在地产界的行业位置和企业盈利水平、利润积累,相比于国内同级别、同规模、同品牌价值的企业甚至很多远不及万科的企业千万级、亿万级的捐赠,就是绝对的少了。重要的是,在房价高企的今天,200万只是万科产品最小销售单位的平均单价,因此,在民众心中万科捐的只是销售几套房子的利润,相比于许多微利行业年净利润仅数千万的上市公司动辄上千万现金的捐赠,万科确实难以辩解。
“2、10元关心员工
10元是王石关心员工,物价飞涨,在工资不能得到大幅提升的情况下,王石能想到帮员工减负,有多少企业的领导想到了这一点,有的企业限制最低捐款数额1000元,那对普通的员工来说简直是“劫贫济贫”!”
评:“见贤思齐,见不贤思己过”,举出另一极端企业行为并不能改变万科以企业刚性制度规范对员工个人自愿捐款设上限行为的悖离社会公德性质,捐款自愿,但国家、社会、企业倡导在不影响个人及家庭正常生活开支前提下尽最大可能的对受灾地区及群体献出爱心和提供现金捐助,在任何国家、任何民族、任何社会历史发展阶段都是颠破不灭的人道主义准则,是人类和一切生命互助本能的文明体现,王石先生却将之视为企业及员工的“负担”,隐含的价值观即以“股东”和“员工”的物质利益最大化和支出(成本)最小化为前提,虽不违企业章程和“资本逐利原则”,却在“义利”之间做了很直接的个人和企业取舍。应当一提的是,万科员工的平均薪酬在地产界恐不居于下游。
“3、登山是为了治病
很多人拿王石登山花的巨额费用说事,事实上王石登山先是为了治病,后是为了兴趣。1995年,44岁的王石的事业正如火如荼,他的左腿却突发剧痛,经诊断为腰椎骨长了血管瘤,有可能下肢瘫痪。一个可能会坐轮椅度过下半生的汉子,用三年的时间,爬了十一座雪山,登顶过珠穆朗玛峰;用二十年的时间一手创立了万科集团。这种人不值得钦佩吗?”
评:费巨资登山和吃苦减肥、舍命整容等等均属个人财力和自我选择范围内对自己有益或有意义的事项,对他人无直接意义、价值,亦非任何人可干涉范畴,不涉及社会公益性,何谈值得钦佩?只是因王石先生的公众知名度而备受关注罢了。
“4、捐款不是企业社会责任
弗里德曼曾经说过,企业的社会责任有且只有一项,那就是为股东负责,遵守法律,赚取利润。依据这种理念,王石作为一家上市的公众公司的董事长,就要对数十万计的万科股票持有人负责。万科集团总部捐款人民币200万已是万科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捐款太多,会对上市公司的发展有影响,对股东来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评:某位公众人物或专家学者的一家之言是否代表真理?或者退一步讲是否代表整个社会?再退一步讲是否能充分代表他想代表的群体的利益和一致判断?纳粹宣扬:“唯有雅利安人种为最优种族,是上帝的选民,其他人种为劣等民族均应被消灭或改造……”,是否也因曾经说过而可以成为其反人类行径的真理依据?菲里德曼的论断出处是否确凿且不论,引言本身就有低级逻辑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有且只有一项,那就是为股东负责,遵守法律,赚取利润。”对不起,这不是社会责任,这是企业内部管理层对出资人应负的法律责任,是因资本权利和意志产生的组织和人员责任! 不代表出资人和管理层、员工以外对社会和公众应承担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恰恰是以公益捐助为主要途径和方式的、对与自身利益与法律责任无关的广大社会群体的广泛责任的承担。
“5、万科更关注灾后重建
在大家开始谩骂王石、万科的时候,王石已经在检验万科四川的楼盘;当大家为王石对不对、该不该争得面红耳赤时,王石已经开始筹划灾后重建项目,把四川遵道作为赈灾、灾后重建的第一个镇。我们是不是该汗颜,检讨一下,你们在做什么?”
评:在万科今天明确表示在一亿元额度内提供免费重建后,此理由部分成立,但是属于公关危机的事后补救措施,没有评价必要。要求公众汗颜和检讨,则是典型的“屁股坐在万科上、主观立场看问题”:因为万科采取了补救措施,就断言所有公众在灾难面前无作为、不作为,在举国上下踊跃支援的时局面前,实在是很低级、很愚蠢、很滑稽的争辩逻辑。
“6、慈善是一个持续性的事业
对一个企业来说,慈善不是一朝一夕而应该是一个持续性的事业。一个有爱心的企业,要帮助在四川地震中受灾的人民,也要帮助任何时刻需要帮助的人。在这方面,万科已经走在许多央企前头,做得比很多企业都要好。如果大家真是很有空,那么去关注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吧,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评:这条是万科对未来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的承诺性辩解,暂不评述,且观后效!
7、谩骂的人捐的没有王石多
谩骂王石捐的少的人,你捐了多少?有王石捐的多吗?即使你捐的比王石多,如果有捐的比你多的人骂你,你舒服吗?下一次,你还会那么勇往直前的参加捐款吗?所以,谩骂的人,停一停,不要打击了别人行善的积极性。正如王石所说:“赈灾才开始,请节省谩骂的气力用在赈灾行动上吧。”。
评:懒得评,因为王石不是一个普通公民,作为最知名和最有经济能力的公众人物之一,又代表着整个万科甚至地产界的品牌形象,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公益责任岂能和普通工薪人员相提并论?这就如同同样是犯下侵华罪行,对东条英机等战犯和对一个普通日军士兵的审判依据和审判结果岂能相比较?
“ 8、逼捐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请不要把“捐赠”变成“索取”,请不要道德绑架、道德强奸。不要因为我们付出了眼泪、献出了爱心、感受到了悲痛,就站在道德的高度上来指责别人。更何况这种指责多是无端的,没有根据的,对被指责者的伤害是巨大的。”
评:公众性的压倒性舆论有可能是集体情感的非理性释放,但同样是企业,在这样的舆论和公众意识前,为何倒下的只是王石和万科?而且,有多少企业和个人是被逼捐的?请指责逼捐行为者一一列举。任何非政府强制性措施和法律规定以外的行为结果,一经做出,只能代表其主观意愿,至于决策过程的主动或被动,责任均由应其自身担负。
“9、万科不是提款机
一个人出名了,找王石、万科要钱的人很多,柳铁二中校庆也找王石要钱,很多部门都会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找王石要钱,你不当家就不知道柴米油盐贵! ”
评:不能置评了,这样的问题岂是万科独有?哪个发展了或发展中的企业不是时刻要面对?同样的困扰对资金实力雄厚在任何地方都直接高价拿地的万科难道会是问题?而且将应当主动为之的社会公益活动自视为被迫无奈之举甚至视为“负担”,怪不得王石先生也认为这是一种“负担”!
“10、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此时此刻,还有很多××集团对我们虎视眈眈,第一个在网上站出来骂王石的,谁知道是不是看不顺眼中国人团结,故意搞破坏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冷静更冷静,不要被一些利益集团给利用。也一定要更团结,更努力这样,中国才能崛起,才能强大。”
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既知行业竞争之残酷、公众舆论之强大,何必一错到底言语逞强?中国人的国民心态是最容易原谅和体谅个人和组织的无心之过的,但也最痛恨死不悔改的人与事。永远铭记这个历史教训吧,万科没有倒于行业竞争和内部管理,却可能严重受损于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