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补课办班: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 ?2008-05-03 09:26:08 楼主
制止补课办班: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 ?
作者:心灵的港湾 博客:http://blog.sina.com.cn/zongyun52
近日,邻近的某市教育局针对辖区补课办班泛滥成灾鱼龙混杂的状况,出台了一个所谓“规范社会力量办学通知”的调和政策,将市区及乡镇上稍有些名气和影响的“社会民办学校”,划分为三六九等,标以“优秀”、“合格”、“整改”、“撤销”几类,并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在职教师开办旨在收费的补习班、培优班、特长班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此举乍一看确实英明神武,但细打听之下,才知,所谓被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实际上都是负责人到教育局出具了一些无关紧要甚至根本就是虚假的材料,然后每年向教育局定期缴纳一些费用,便是所谓“置于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之下了。然而,稍微明眼的人都知道,街头巷尾的那些挂着大幅招牌的“学校”“培训中心”,除了极少数是社会上独立人士所为,绝大多数都是挂羊头卖狗肉者,即一些有经济头脑的学校领导或老师,打着他人旗号,搭起架子,擅自办学,谋取私利。表面上是与在职老师、全日制学校无关,实则从招生、授课、管理,全部都是他们亲自打理。即便是一些真正的社会力量开办的学校,他们也往往暗中聘请在职语、数、外、体、音、美老师上课,因为这些老师是科班出身,水平比较专业,并且还能给他们拉来生源,何乐而不为?而这些老师也乐意变换角色,为其效力,一则是降低被检举、处分的风险,二则也落得轻松赚钱。
现在,形形色色的个人,他们到教育局“注册”,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合法学校了”。教育局领导也并非不知其中猫腻,只是睁只眼闭只眼罢了,只要这些学校按时交钱,便可大开绿灯。
而那些作坊式的老师个人办班补课,由于“违反师德”、“有悖教师法”,不敢也不能向教育局请示批准,自然成了被封杀的对象。这确实让广大老师心中不平,愤愤然叹道:这就是厚此薄彼,双重标准。应了一句老话——只让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但愿各地存在类似现象的教育主管部门,能坚持原则,坚定立场,一碗水端平,在处理补课办班的问题上,出台一套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措施来。
作者:心灵的港湾 博客:http://blog.sina.com.cn/zongyun52
近日,邻近的某市教育局针对辖区补课办班泛滥成灾鱼龙混杂的状况,出台了一个所谓“规范社会力量办学通知”的调和政策,将市区及乡镇上稍有些名气和影响的“社会民办学校”,划分为三六九等,标以“优秀”、“合格”、“整改”、“撤销”几类,并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在职教师开办旨在收费的补习班、培优班、特长班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此举乍一看确实英明神武,但细打听之下,才知,所谓被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实际上都是负责人到教育局出具了一些无关紧要甚至根本就是虚假的材料,然后每年向教育局定期缴纳一些费用,便是所谓“置于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之下了。然而,稍微明眼的人都知道,街头巷尾的那些挂着大幅招牌的“学校”“培训中心”,除了极少数是社会上独立人士所为,绝大多数都是挂羊头卖狗肉者,即一些有经济头脑的学校领导或老师,打着他人旗号,搭起架子,擅自办学,谋取私利。表面上是与在职老师、全日制学校无关,实则从招生、授课、管理,全部都是他们亲自打理。即便是一些真正的社会力量开办的学校,他们也往往暗中聘请在职语、数、外、体、音、美老师上课,因为这些老师是科班出身,水平比较专业,并且还能给他们拉来生源,何乐而不为?而这些老师也乐意变换角色,为其效力,一则是降低被检举、处分的风险,二则也落得轻松赚钱。
现在,形形色色的个人,他们到教育局“注册”,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合法学校了”。教育局领导也并非不知其中猫腻,只是睁只眼闭只眼罢了,只要这些学校按时交钱,便可大开绿灯。
而那些作坊式的老师个人办班补课,由于“违反师德”、“有悖教师法”,不敢也不能向教育局请示批准,自然成了被封杀的对象。这确实让广大老师心中不平,愤愤然叹道:这就是厚此薄彼,双重标准。应了一句老话——只让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但愿各地存在类似现象的教育主管部门,能坚持原则,坚定立场,一碗水端平,在处理补课办班的问题上,出台一套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措施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