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基会5.12灾后项目招标2008-07-12 05:40:43 楼主
中国红基会5.12灾后项目招标
申请指南(试行)
2008
年6月17日 一、背景 5.12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红基会)紧急启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募捐活动,到2008年6月13日止,中国红基会累计接收赈灾款物120638.07万元,其中,捐款112820.19万元,物资折合人民币约7817.88万元。 中国红基会先后派出8批工作组,深入灾区实地考察,已经与灾区地方政府有关方面签定一批援建项目意向书,确定了第一批灾后重建项目,包括博爱卫生院(站)、博爱小学(中学、中心学校)、博爱新村等。 为全面支持灾区灾后重建,中国红基会决定拿出2000万元捐款,面向国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其他专业公益服务机构公开招标,联合实施5.12灾后重建项目。中国红基会期望通过公开、平等的竞争,选择优秀的专业公益服务机构和项目,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实现公益资源的优化组合,在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申请指南 1、招标对象 中国大陆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其他专业公益服务机构,具体条件如下: 投标者应为正式注册的公益组织或其他法人机构,特别鼓励震区当地或在震区设有分支机构的符合条件的公益组织积极申请,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申请组织,鼓励其与符合投标条件的机构合作投标,并由符合投标条件的机构作为项目法人。 2、资助领域 本次公开招标重视灾后重建过程中的专业服务,也欢迎兼有设施建设和专业服务的公益项目参与竞标,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1) 灾后过渡期设施建设和服务:包括灾后过渡期为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提供看护服务和为安置点提供临时托幼、教学、家庭陪伴、安全保障的设施建设和服务;
2) 灾后孤儿安置及看护永久性设施建设和服务;
3) 灾后孤寡老人安置及看护永久性设施建设和服务;
4) 灾后残疾人帮扶及护理永久性设施建设和服务;
5) 伤病者、母婴特殊护理永久性设施建设和服务;
6) 针对灾区偏远地区贫困家庭的直接经济援助和房屋修缮;
7) 灾后家庭关爱服务;
8) 灾后社区重建及社区协作能力建设服务;
9) 针对灾民及救援者的心理关怀与情绪疏导服务;
10) 灾区志愿者和学校社工体系建设及培训服务。
3、招标额度及拨付方式 招标项目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申请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每一个申请项目的额度。 资金将分三次拨付。项目经评审通过、签署协议后,第一次拨付项目总金额的50%,在收到执行机构提交的中期项目报告后支付总金额的30%,在收到执行机构提交的最终项目报告后支付总金额的20%。 此次公开招标,必须遵循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提出的“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强调投标机构与实施区域政府的密切沟通与合作。若竞标项目在中标前已与实施地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协议,则可直接签订项目资助协议,分期拨付项目资金;若竞标项目在中标前未能与实施地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协议,如果项目通过评审,则双方签订资助意向书,中标机构持本意向书与实施地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协议后再行签订项目资助协议,拨付项目资金。 4、执行期限 合作项目周期没有硬性要求,鼓励包括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的长期项目。 5、审批方式 中国红基会将邀请公益领域的学者专家、公益组织实务工作者、媒体记者、灾区有关人士等共同组成“5.12灾后重建招标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标等相关工作;下设“5.12灾后重建招标项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5.12办公室)”负责发标、揭标等相关协调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公益领域的学者专家、公益组织实务工作者、媒体记者、灾区有关人士等共同组成一个21人规模的评委库,每次项目评审会议抽选其中的9名以上评委组成评审团对当期项目进行评议,出席评委过半数以上赞成项目才予以通过,报中国红基会审批。附件1:512灾后重建项目公开招标投标申请书附件2:博爱新村援建项目申请书附件3:卫生院(站)援建项目申请书附件4:学校援建项目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