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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华南虎事件》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上)

  近来陕西省的“华南虎事件”在报刊和网上被炒得纷纷扬扬,说实话,我自己其实对这话题和对“范跑跑”的话题一样不感兴趣,就那回事!但在报道这起事件中,涉及了很多关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问题,我又总想说的什么。
  首先从程序法上来说。从大多数报道来看,拍假华南虎的周正龙似乎刚被批准逮捕,但好像又不是。《新闻晚报》引用了一位警官的话“公安机关已经将此案移交给了检察机关。”“他是不可能被放出来的。我敢打包票。”接着记者还说按照该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程序,检察机关最多只能够羁押他一个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阶段,就必须放人,所以在一个月之内,周正龙的案子就有可能移送法院。
  针对以上的说法,我有几点想法:
  一是此案似乎不是周正龙刚被批捕,而是已经到了移送起诉阶段。因为刚被批捕,羁押时间是算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如不申请延长的话,有两个月时间。如果到检察机关,就是起诉阶段,不谈延长的话,是一个月时间。但检察机关内部也不是“只能一个月”,而是有延长半个月的权力。
  二是就是即使到了一个半月,也不是要么放人,要么移送法院这两种选择。而大多数类似这种案件,检察机关的审查是严格的,公安机关很难做到一次“过关”,一般是要退查的,时间是以一个月为限,必须再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有两次退查的时间,如果两机关时间都打足的话,有五个半月的时间。
  三是不知是记者故弄玄虚,还是这位警官糊涂或者是个法律意识不强的人?周正龙在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时,只是个“犯罪嫌疑人”,到检察机关向法院移送起诉时,才称之为“被告人”,要成为罪犯,是要等法院判决认定他犯罪才能这样称呼的。这个“包票”一个警官就能打?即使他坚信周正龙确实犯罪了,这种表态也有“先入为主”之嫌,这是侦查人员最忌讳的东西。
  当然了,实际案件的操作时间也不是我上面讲的,也许在一个月内法院就能判决下来,这是在“严打”期间习惯称之为“从重从快”当中的“从快”。也许五个半月也到不了法院,因为这种案件别说在本县、本市影响极大了,现在都影响到世界上去了,所以按程序,这延长羁押期的报告还能打上几次。
  就我个人看法,这一快一慢恐怕都不是此案的“成功”办理结果,其中道理大家自去“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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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孤帆落照
  近来陕西省的“华南虎事件”在报刊和网上被炒得纷纷扬扬,说实话,我自己其实对这话题和对“范跑跑”的话题一样不感兴趣,就那回事!但在报道这起事件中,涉及了很多关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问题,我又总想说的什么。
  首先从程序法上来说。从大多数报道来看,拍假华南虎的周正龙似乎刚被批准逮捕,但好像又不是。《新闻晚报》引用了一位警官的话“公安机关已经将此案移交给了检察机关。”“他是不可能被放出来的。我敢打包票。”接着记者还说按照该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程序,检察机关最多只能够羁押他一个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阶段,就必须放人,所以在一个月之内,周正龙的案子就有可能移送法院。
  针对以上的说法,我有几点想法:
  一是此案似乎不是周正龙刚被批捕,而是已经到了移送起诉阶段。因为刚被批捕,羁押时间是算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如不申请延长的话,有两个月时间。如果到检察机关,就是起诉阶段,不谈延长的话,是一个月时间。但检察机关内部也不是“只能一个月”,而是有延长半个月的权力。
  二是就是即使到了一个半月,也不是要么放人,要么移送法院这两种选择。而大多数类似这种案件,检察机关的审查是严格的,公安机关很难做到一次“过关”,一般是要退查的,时间是以一个月为限,必须再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有两次退查的时间,如果两机关时间都打足的话,有五个半月的时间。
  三是不知是记者故弄玄虚,还是这位警官糊涂或者是个法律意识不强的人?周正龙在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时,只是个“犯罪嫌疑人”,到检察机关向法院移送起诉时,才称之为“被告人”,要成为罪犯,是要等法院判决认定他犯罪才能这样称呼的。这个“包票”一个警官就能打?即使他坚信周正龙确实犯罪了,这种表态也有“先入为主”之嫌,这是侦查人员最忌讳的东西。
  当然了,实际案件的操作时间也不是我上面讲的,也许在一个月内法院就能判决下来,这是在“严打”期间习惯称之为“从重从快”当中的“从快”。也许五个半月也到不了法院,因为这种案件别说在本县、本市影响极大了,现在都影响到世界上去了,所以按程序,这延长羁押期的报告还能打上几次。
  就我个人看法,这一快一慢恐怕都不是此案的“成功”办理结果,其中道理大家自去“琢磨”。


 

其中道理大家自去“琢磨”。俺还是期待下回分解吧.
 

我家篱笆墙边发现有只小华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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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还写了啥?

我家篱笆墙边发现有只小华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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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家篱笆墙边发现有只小华南虎!

引用:背影007

也有可能就是"先入为主"吧,上级机关把公检法统一好了,让其发表意见.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大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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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还写了啥?

re:谈谈《华南虎事件》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上)

昨天在网上看到这位"警官"的言论,我就怀疑是记者捏造出来的警官言论或者是道听途说的言论,支持楼主!


级别: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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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篱笆墙边发现有只小华南虎!

哈哈哈,孤帆大哥呀,我怎么这才发现你竟是如此的幽默,可把我给笑死了。
 
顺便学习了一下司法程序。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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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我家篱笆墙边发现有只小华南虎!

留个脚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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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背影007

恭喜你要发财啦!

恭喜你要发财啦!

引用:背影007

恭喜你要发财啦!

引用:背影007

可以拍着胸脯说:这只小虎确实是我拍到的!

引用:柳絮飘舞
引用:背影007

也有可能就是"先入为主"吧,上级机关把公检法统一好了,让其发表意见.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大毛病.

回复:re:谈谈《华南虎事件》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上)

引用:听潮观涛
昨天在网上看到这位"警官"的言论,我就怀疑是记者捏造出来的警官言论或者是道听途说的言论,支持楼主!

是啊,我在新闻网上也看了,竟然把这样的说法堂而皇之地登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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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听潮观涛
昨天在网上看到这位"警官"的言论,我就怀疑是记者捏造出来的警官言论或者是道听途说的言论,支持楼主!

是啊,我在新闻网上也看了,竟然把这样的说法堂而皇之地登在上面.

回复:我家篱笆墙边发现有只小华南虎!

引用:依玲.
哈哈哈,孤帆大哥呀,我怎么这才发现你竟是如此的幽默,可把我给笑死了。
 
顺便学习了一下司法程序。谢谢啦~~~~~~
 

其实是我看了报纸上那警官讲的还有新闻网上也登了这段极没法制观念的讲话,气的中午觉没睡写的.就是公检法机关内部通好气了,也不要堂而皇之向外说啊,那要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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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依玲.
哈哈哈,孤帆大哥呀,我怎么这才发现你竟是如此的幽默,可把我给笑死了。
 
顺便学习了一下司法程序。谢谢啦~~~~~~
 

其实是我看了报纸上那警官讲的还有新闻网上也登了这段极没法制观念的讲话,气的中午觉没睡写的.就是公检法机关内部通好气了,也不要堂而皇之向外说啊,那要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干什么?

回复:re:我家篱笆墙边发现有只小华南虎!

引用:梅林
留个脚印先~~~~~

你看把你给忙的,我早晚搞个篡斑夺权.
说明,一般不点两下上不去,也懒删除多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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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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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把你给忙的,我早晚搞个篡斑夺权.
说明,一般不点两下上不去,也懒删除多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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