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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贪腐成为一种常态【原创】

                          当贪腐成为一种常态【原创】

有新闻报道说,今年1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分局铜元局派出所副所长何从容接到一位住户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何从容进入后发现,这户并未住人,卫生间有8个矿泉水纸箱,用胶带密封着,但被水浸泡,已经打湿。纸箱下方已被泡烂的一角露出了一扎一扎的红色纸张。何从容打开箱子,发现里面全是百元大钞。由此,一个发生在国家级贫困县的贪腐大案露出了水面。
也许钱来得太容易的缘故,从这个巫山县交通局局长晏大彬对钱如此漫不经心的态度来看,在他的眼里,这钱就无异于几捆废报纸,几箱烂苹果。确实,从严格意义上讲,人的一生,对于钱只要够用就行,那多余的钱除了能作为遗产留给子孙后代,和废物其实也真的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它或者储存在银行里,或者存放在家里,那或多、或少,只是一个数字的变化而已。所以,当来之容易的钱已经以千万计的时候,晏大彬也就没有必要将它当作宝贝疙瘩了,把939万现金用胶带封装在8个矿泉水纸箱里,扔在一个久不住人的卫生间里也就不足为奇了。只是这个巫山县交通局长晏大彬的钱来的不明不白,不干不净,因为这钱并非他劳动或投资的合法所得,而是通过权钱交易所获取的贿金!
从这个贪腐案中,隐隐让我们感觉到这个县的诸多可疑之处:作为国家级的贫困县,巫山可能很穷,但是又似乎很大方,很显派,对钱似乎并不是很在乎。试想,63次交易,一个交通局长能够贪腐2226万,平均每次所得为35万之多,足以说明一个交通局的工程量之多、工程之大,从贪腐的金额推算,每个工程投资均应不低于千万左右。而如此巨大的投资项目,居然都可以由局长一手遮天、任意处置,不难想见,这个地方政府对国家的钱财是多么的不经心,对纳税人的钱财是多么的不看重。
我曾经看过范伟演的一个小品,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钱是什么?钱是王八蛋,没了再去赚!从晏大林案联系到该县对下属官员和经济的管理无序,让我想到了这样一句话:钱是什么?钱是王八蛋,有权就可贪!钱是王八蛋,不贪白不贪!钱是王八蛋,没了再去贪!
    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第一,这权钱交易所建造的诸多工程的质量如何?谁都知道,承包工程就是为了赚钱,给发包人送钱,是为了获取高价工程,是为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自己赚取更多的钱。所以,有必要严格检查,看这些工程是否存在严重的粗制滥造现象,是不是名副其实的豆腐渣工程,有没有什么安全隐患。第二,一个地方政府,居然对权力的应用放任到如此地步,完全是一种放任自流、自作主张的状态,这应该决不仅仅只是交通局一家的个别现象,很可能是该地区的一种普遍现象,因此,绝对有必要对该县的各大经济项目进行彻查。第三,这种贪腐现象的长期存在,居然没有人揭发检举,一个靠薪水生存的交通局长置办大量资产而不被人发现,如果不是这个地方的人们精神思想麻痹的可怕,那么就一定是该地区已经基本没有民主、自由可言了,强权作风、官僚主义一定似风刀霜剑般地逼迫的老百姓不得不装聋作哑了。
晏大林贪腐案的败露是一种偶然,如果不是楼下的住户因为被楼上的漏水搞得难以忍受,那么很可能这个晏大林还是巫山县的交通局长,他还将在贪腐的道路上继续远行,至于什么时候是个尽头,恐怕很难说。晏大林案的败露,从某种意义上讲,也许就叫天谴——天地难容!一个芝麻官,竟然可以贪墨全县五分之一的收入(该县年财政收入大约也就一个亿)而不被人发现、不被人怀疑、不被人举报,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还能够有什么希望吗?!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还能够有什么指望吗?!当贪腐者因长期贪腐而不被人发现,贪腐现象能够不迅速蔓延和泛滥吗?!
其实贪腐并不可怕,贪腐年年有,处处有,对付它只要象对付绿豆苍蝇一样,处处留意,及时发现,见到一个,消灭一个,决不手软,持之以恒,终究会慢慢减少。可是,当贪腐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人们变得习以为常和见怪不怪的时候,这才是最最可怕和最最可悲的!

                                                 2008年 7月 18日  仁文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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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sjt1954@yaho...
                          当贪腐成为一种常态【原创】

有新闻报道说,今年1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分局铜元局派出所副所长何从容接到一位住户求助,称楼上房屋严重漏水。何从容进入后发现,这户并未住人,卫生间有8个矿泉水纸箱,用胶带密封着,但被水浸泡,已经打湿。纸箱下方已被泡烂的一角露出了一扎一扎的红色纸张。何从容打开箱子,发现里面全是百元大钞。由此,一个发生在国家级贫困县的贪腐大案露出了水面。
也许钱来得太容易的缘故,从这个巫山县交通局局长晏大彬对钱如此漫不经心的态度来看,在他的眼里,这钱就无异于几捆废报纸,几箱烂苹果。确实,从严格意义上讲,人的一生,对于钱只要够用就行,那多余的钱除了能作为遗产留给子孙后代,和废物其实也真的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它或者储存在银行里,或者存放在家里,那或多、或少,只是一个数字的变化而已。所以,当来之容易的钱已经以千万计的时候,晏大彬也就没有必要将它当作宝贝疙瘩了,把939万现金用胶带封装在8个矿泉水纸箱里,扔在一个久不住人的卫生间里也就不足为奇了。只是这个巫山县交通局长晏大彬的钱来的不明不白,不干不净,因为这钱并非他劳动或投资的合法所得,而是通过权钱交易所获取的贿金!
从这个贪腐案中,隐隐让我们感觉到这个县的诸多可疑之处:作为国家级的贫困县,巫山可能很穷,但是又似乎很大方,很显派,对钱似乎并不是很在乎。试想,63次交易,一个交通局长能够贪腐2226万,平均每次所得为35万之多,足以说明一个交通局的工程量之多、工程之大,从贪腐的金额推算,每个工程投资均应不低于千万左右。而如此巨大的投资项目,居然都可以由局长一手遮天、任意处置,不难想见,这个地方政府对国家的钱财是多么的不经心,对纳税人的钱财是多么的不看重。
我曾经看过范伟演的一个小品,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钱是什么?钱是王八蛋,没了再去赚!从晏大林案联系到该县对下属官员和经济的管理无序,让我想到了这样一句话:钱是什么?钱是王八蛋,有权就可贪!钱是王八蛋,不贪白不贪!钱是王八蛋,没了再去贪!
    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第一,这权钱交易所建造的诸多工程的质量如何?谁都知道,承包工程就是为了赚钱,给发包人送钱,是为了获取高价工程,是为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自己赚取更多的钱。所以,有必要严格检查,看这些工程是否存在严重的粗制滥造现象,是不是名副其实的豆腐渣工程,有没有什么安全隐患。第二,一个地方政府,居然对权力的应用放任到如此地步,完全是一种放任自流、自作主张的状态,这应该决不仅仅只是交通局一家的个别现象,很可能是该地区的一种普遍现象,因此,绝对有必要对该县的各大经济项目进行彻查。第三,这种贪腐现象的长期存在,居然没有人揭发检举,一个靠薪水生存的交通局长置办大量资产而不被人发现,如果不是这个地方的人们精神思想麻痹的可怕,那么就一定是该地区已经基本没有民主、自由可言了,强权作风、官僚主义一定似风刀霜剑般地逼迫的老百姓不得不装聋作哑了。
晏大林贪腐案的败露是一种偶然,如果不是楼下的住户因为被楼上的漏水搞得难以忍受,那么很可能这个晏大林还是巫山县的交通局长,他还将在贪腐的道路上继续远行,至于什么时候是个尽头,恐怕很难说。晏大林案的败露,从某种意义上讲,也许就叫天谴——天地难容!一个芝麻官,竟然可以贪墨全县五分之一的收入(该县年财政收入大约也就一个亿)而不被人发现、不被人怀疑、不被人举报,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还能够有什么希望吗?!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还能够有什么指望吗?!当贪腐者因长期贪腐而不被人发现,贪腐现象能够不迅速蔓延和泛滥吗?!
其实贪腐并不可怕,贪腐年年有,处处有,对付它只要象对付绿豆苍蝇一样,处处留意,及时发现,见到一个,消灭一个,决不手软,持之以恒,终究会慢慢减少。可是,当贪腐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人们变得习以为常和见怪不怪的时候,这才是最最可怕和最最可悲的!

                                                 2008年 7月 18日  仁文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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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当贪腐成为一种常态【原创】

惩治腐败的力度大些、再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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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当贪腐成为一种常态【原创】

官場百態,先腐而後生蟲,如 假公濟私,貪贓枉法,官官相惠,利益輸送,互相包庇,得過且過的弊端,反腐明顯是騙人的謊言,為富人利益,而致窮人不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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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e:当贪腐成为一种常态【原创】

对腐败现象,我无语.............

以后需再关注,现在先帮你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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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回复:当贪腐成为一种常态【原创】

樓主,我可以告訴您知道,有誰不愛自己的祖國呢?!
千萬不要以一時的風光,當權者用怎麽不可一世?真正的中国人不娇不燥。
回頭望故鄉,還有很多的中國人被壓迫,哪還赶得及上電視觀看奧运,如您不相的信,也請,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再說吧!,中國是中國人的中國,我是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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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wkt2008hk
樓主,我可以告訴您知道,有誰不愛自己的祖國呢?!
千萬不要以一時的風光,當權者用怎麽不可一世?真正的中国人不娇不燥。
回頭望故鄉,還有很多的中國人被壓迫,哪還赶得及上電視觀看奧运,如您不相的信,也請,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再說吧!,中國是中國人的中國,我是中國人。
 
「\」打不到的。改改打字,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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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我可以告訴您知道,有誰不愛自己的祖國呢?!
千萬不要以一時的風光,以當權者心態,不可一世?真正的中國人不嬌不燥,用平常看世界。
回頭望故鄉,還有很多的中國人被壓迫,哪還赶得及上電視觀看奧运,如您不相的信,也請,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再說吧!,中國是中國人的中國,我是中國人。
 
[/QUOTE]「?#92;」打不到的。改改打字,不是嗎?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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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喝了酒,不說還需說。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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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回复:当贪腐成为一种常态【原创】

樓主,我可以告訴您知道,有誰不愛自己的祖國呢?!
千萬不要以一時的風光,以當權者心態,不可一世?真正的中國人不嬌不燥,用平常心看世界。
回頭望故鄉,還有很多的中國人被壓迫,哪還赶得及上電視觀看奧运,如您不相的信,也請,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再說吧!,中國是中國人的中國,我是中國人。
 
今天晚上喝了酒,不說還需說。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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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终会尽头

太腐败了   就这么个小县城的官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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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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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当贪腐成为一种常态【原创】

978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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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当贪腐成为一种常态【原创】

2008-07-20 | 很好,上海警方请继续表演

    东方网记者孙晓菲7月19日报道:东方网从上海市律师协会获悉,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已正式聘请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法院审判阶段的辩护人。杨佳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即要求律师到场,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接到有关机构指派,及时赶到现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杨佳继续聘请两位谢律师为其辩护。之前杨佳书面委托母亲为自己聘请律师,并表示“除我母亲之外,任何人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的父亲。”之后,两位谢律师专程赴京会见了杨佳母亲,其表示“经再三考虑,希望你们作为我儿子杨佳的辩护人”。当杨佳见到母亲亲笔签署聘请两位律师的书面材料后,随即签名表示同意,还办妥了所有委托手续。     大家是不是觉得很诡异啊?杨佳的母亲自从7月1日被北京大屯派出所请去“配合调查”之后就“下落不明”有些日子了,任何人都找不到她,包括杨佳的姨妈。为此7月18号杨佳的姨妈王丽向北京大屯派出所报案,要求寻找失踪的姐姐。上海警方和北京警方互相推诿,一个说是在北京走失的,应该找北京警方,另一个说是被上海警方带走的,大屯派出所里“好像没人知道”这些警察属于上海公安的哪个业务部门。总之,事实就是这么一个事实,一个大活人被穿警服的人弄走之后就人间蒸发了。事情到这里为止,倒也没有太奇怪。好端端的公民被警察弄蒸发又不是第一次,何况这个还是刚刚宰了6个警察的杨佳的母亲。奇就奇在,用了一切联系方式都找不到,大家正在为杨佳母亲是否还活着捏一把汗的时候,上海的两位谢律师一赴京就找到了,且顺利说动杨母委托他俩作为杨佳的辩护人。我不禁怀疑,这两个律师是侦探的干活,还是特工的干活?咋这么厉害呢,仿佛大脑里装了GPS卫星定位器,在偌大的北京茫茫人海里一下子就锁定目标直奔而去,成功携带亲笔签署的文件满载而归。身怀这两下子,当个律师多屈才呀,应该被国安部派遣到帝国主义大施拳脚才对呀。
    请注意这两位律师赴京的时间,是“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也就是说,是7月17日检察院将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而这篇报道是7月19日出来的,也就是说,两位律师赴京的时间是最早是案件起诉法院的当天——7月17日,最晚是7月18日。因为在7月19日报道出来之前,他们已经赶回上海见了杨佳,并办妥了所有委托手续。那么,7月18日杨佳的姨妈还因为实在找不到姐姐,向派出所报了案,上海和北京的警方均对其行踪表示不知情。那两位律师又怎么准确无误的找到了杨母,实在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是什么时间,在哪里找到杨母的?用的何种联系方式?除了杨母还见到哪些人?会见过程中进行了哪些交谈,是否有影音证据?——否则,时间、地点、人物、过程均含混其词,仅仅出示一份所谓的杨母签字文件,就是这份文件,还只是出现在东方网的孙记者笔下。整个过程是否虚构,那份签字文件是否伪造,有待证实。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巧合。7月15日,北京熊律师受杨佳父亲委托来到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要求会见杨佳。也就是在这天,检察官就聘请律师问题,给杨佳作了一份笔录。7月16日,检察官约请了熊律师,解释了不批准会见理由,并出示7月15日检察院给杨佳做的那份“只愿意接受母亲聘请的律师”笔录。按说,杨佳父亲聘请的律师来了,检察院应该二话不说,安排人家跟杨佳见面。见面过程中,如果杨佳表示不愿意接受熊律师,只愿意接受母亲聘请的律师,那么熊律师只好打道回府。可是,检察院似乎表现有点耐人寻味,知道北京的律师来了,不让人家见面又于法不符说不过去,灵机一动弄出了一份笔录,代表杨佳一口回绝了熊律师。其实就算笔录是真实的,是杨佳本人的意愿,检察院也没有理由阻止熊律师跟杨佳见面。更何况,连律师都见不到杨佳,我们看到的只是单方面的说辞,其真实性值得怀疑。
    更吊诡的是,7月17日这天,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的警官接到投诉后,回复熊律师称已经和看守所领导沟通过,因为检方称杨佳已经聘请了一名律师,所以才拒绝熊律师会见,但该警官没有透露杨佳所聘律师的姓名和详细信息。——刚才分析过,两位谢律师即使手脚足够快,也要等到7月17日案件起诉到法院以后才能坐当天的飞机赶往北京,大家知道,飞机又不是火箭,去机场出机场办登机起飞降落都是需要时间的,何况还要在北京堵车的路上奔波去找杨母,找到杨母还要进行交谈,交谈过后还要签署文件返回上海,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7月17号就站到杨佳的面前,告诉他你的母亲聘请我们了!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推断出,7月17日杨佳本人并不清楚母亲是否在北京接见上海谢律师,也无从聘请这一说。那么,检方为啥要这样答复熊律师呢?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第一,他们知晓谢律师将要去北京或者已经去北京;第二,他们希望谢律师能够得逞,被杨佳的母亲聘请,第三,他们不希望熊律师见到杨佳。
   杨佳在笔录里说“只愿意接受母亲委托的律师”,并没有说“只愿意接受上海的谢律师”,为啥谢律师在第一时间跑到北京去了?难道是应有关部门的要求?这个部门是谁呢?按说案件移交到法院进行审判阶段,杨佳要请律师,也只能由法院来通知,为啥“检方称杨佳已经聘请了律师”呢?这个谢律师究竟是啥来头?跟检察院是啥关系?到底要代表控方还是辩方?为啥杨母只有他找得到,别的律师找不到?是谁垄断了杨佳的辩护权?
    综上,上海警方你们的表演虽然蹩足,但还是蛮有代表性的,请继续。杨佳以他28岁的青春生命来控诉这个不公的社会,他的死如果能唤醒一部分人,也算是一点安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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